贵州省探索气象数据资产入表实现路径,打造气象数据交易额超1亿的全国样板
10月8日,贵州省气象局联合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印发《贵州省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全国样板”,提出到2025年实现全省气象数据年度交易额超1亿元。明确提出探索气象数据资产入表实现路径,建立“气象数据金库”,挖掘气象数据权益类资产价值,探索气象数据质押融资、股权投资、保险、担保、信托等创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相关单位和企业与证券交易机构开展合作,探索气象数据资本化路径。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构建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基础制度体系,联合多方智力资源,共建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团队。建立“2+N”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协同监管和联管联治机制,创新气象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模式,提升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管理服务能力。建立气象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全省气象数据资源统一持有。二是激发气象数据创新活力。创新气象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模式,引导和推动全省各类气象数据、算法技术、算力资源等多元化产品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培育气象数据产业生态,依托气象大数据创新中心,建立气象数据众创空间和成果转化平台,引进和培育覆盖气象数据产业链的基础设施型、数据要素型和中介服务型企业,加快“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构建。加快建立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流通交易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气象数据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人才支撑。三是释放气象数据高价值潜能。开放气象数据场景应用,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持续深挖典型气象数据应用场景,提升气象数据高效赋能各行各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服务管理等环节的效率和效益。建立“气象数据金库”,挖掘气象数据权益类资产价值。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发〔2023〕9号)、《中国气象局关于支持气象服务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实施意见》(气发〔2022〕10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贵州省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气象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气象数据高价值潜能,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充分发挥气象数据基础性资源、先导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作用,围绕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构建气象数据基础制度,建立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机制,形成产权制度完善、流通交易规范、数据供给有序、市场主体活跃、安全治理有力、收益分配合理的气象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促进气象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开辟气象数据价值释放新路径,有力支撑贵州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体系引领,带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促进气象数据高价值潜能释放。
——市场驱动,授权经营。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授权经营的方式运营气象数据,推动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场景牵引,供需匹配。以气象数据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牵引,推动气象数据高效配置和开发利用。
——创新发展,安全合规。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创新,建立安全可控、合规有序的气象数据流通交易体系。
到2025年,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建成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基础制度体系,气象数据经济价值得到充分释放,力争“探索试点”变“创新示范”,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成果,打造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全国样板”,全省气象数据年度交易额超1亿元。
二、主要任务
省气象局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合多方智力资源,共建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团队,围绕气象数据安全流通、合规交易、确权授权、收益分配、信用评价、质量认定、市场培育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构建一批先行先试的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基础制度体系,在有序规范中推进气象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省气象局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建立“2+N”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协同监管和联管联治机制。创新气象数据有条件有偿使用模式,引导和推动全省各类气象数据、算法技术、算力资源等多元化产品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完善气象数据专区建设,为气象数据流通交易提供安全可信、有序可控、高效便捷的平台环境。
以杜绝“黑市交易”和“盗版数商”为目标,基于贵州气象数字对象标识符(MOID)与数据要素登记OID行业节点(DOID),探索建立气象数据生命期的产权登记和确权保护制度体系,提升多方协同治理能力,促进不同应用场景下气象数据安全可信流通、合规合法交易。
省气象局应以促进气象数据资源价值提升为目标,按照授权经营的方式,推动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工作。结合产业发展、数据安全、企业性质等不同维度,完善数据商分级分类授权机制,规范各级各类气象数据商的权益边界,推动多层级市场有序联动。
探索定价估值在气象数据价值释放和收益分配的“度量衡”作用,评估气象数据生产成本和公允价值,建立满足市场共识、利于产业发展的气象数据估价指标,构建维护国家利益和促进市场均衡的定价模式和价格调控体系,推动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通过建设精密气象监测、构建精准气象预报、发展精细气象服务、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等系统,加强高质量气象数据研发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气象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引导和推动全国高价值气象数据产品入黔供给,探索将依法依规汇交的社会气象观测数据纳入统一的数据交易体系,提升气象数据的供给规模和维度。
提升气象数据高效赋能各行各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服务管理等环节的效率和效益,增强气象数据趋利避害、降本增利、提质增效的配置能力,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持续深挖100个典型气象数据应用场景,高质量推动气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全省气象数据资源统一持有,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多种收益共享方式,根据各级各类主体在数据采集、加工、流通、推广等环节的投入,研究建立权益和回报相匹配的联动模式。
依托气象大数据创新中心,建立气象数据众创空间和成果转化平台,组织成立气象数据产业引导基金,引进和培育10~20家覆盖气象数据产业链的基础设施型、数据要素型和中介服务型企业,加快“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生态构建。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建设,共同促进泛气象数据产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探索气象数据资产入表实现路径,建立“气象数据金库”,挖掘气象数据权益类资产价值,探索气象数据质押融资、股权投资、保险、担保、信托等创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相关单位和企业与证券交易机构开展合作,探索气象数据资本化路径。
建立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和数据流通交易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批懂政策法规、懂信息技术、懂数据管理、懂数字经济、懂市场运营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和高级专家,为气象数据产业发展提供可持续、高质量的人才支撑。
三、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领导。省气象局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共同建立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和沟通交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推进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省气象局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共同探索建立气象数据流通交易基础制度。省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数据流通交易产业发展规划,健全气象数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推动全省的气象数据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气象数据分级分类授权经营,完善气象数据生产和对外服务安全合规体系。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加大气象数据应用推广和要素市场培育力度,推进气象数据产权和权益保护,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气象数据交易。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优先在政策制度、资金项目、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对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给予支持,增强政府购买数据服务的推进力度,支持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开展交易的气象数据商享受相关政策优惠补贴。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会同省气象局加强对试点方案推进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气象局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应充分推动各类媒体、展会、科普、培训等渠道对相关工作开展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各界对气象数据价值以及数据合规、数据安全、数字经济的认识。用好“数博会”、“生态文明国际论坛”等重要展会媒介,积极展现贵州在探索气象数据流通交易相关工作的新理念、新路径、新成果。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包容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支持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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